
前些天跟一位叫經朋友聊天,聊到微型的電動汽車,他說他們巡邏的時候經常看到不掛牌的電動小汽車,有一次在巡查中看到一輛無號牌機動車在路邊行駛,于是立即上前進行檢查。這輛汽車比一般的轎車小得多,但是四門五座,駕駛室內空調,天窗,中控,倒車影像,車外,轉向,大燈,雨刮器,一應俱全。開車的是一位女士,經過詢問得知,這位女士在購買這輛車的時候被廠家告知,這輛小車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駕照,只要在市內開不上高速就不會被查。

最后朋友解釋道其實這都是商家為了業(yè)績欺騙消費者,他說根據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(guī)定,機動車是指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力,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(yè)的輪式車輛。而這類的四輪電動車會被認定為自動擋的小型汽車,駕駛這類車型需要持有C2以上的駕照才可以。法律規(guī)定,只要時速超過20公里/小時,并且自重大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都屬于機動車的管理范疇。而這些小型的四輪電動車,充滿電甚至可以有100~150公里的續(xù)航,且最高時速也能達到60公里/小時以上,因此上路行駛的話,也是需要上牌的。
交警介紹另外朋友說什么是機動車?“機動車”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,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(yè)的輪式車輛。只要是機動車就該上牌,除非是非機動車。
我問朋友那非機動車是怎么定義啊?朋友說:“腿驅動的就是非機動車唄,用動物的推驅動也是非機動車,除非你用驢,而且不能是電驢”。
